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4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2月23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5.9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145元/股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祥新材”)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2月23日为授予日,授予103名激励对象155.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2018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3、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8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对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8年1月29日,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4、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5、2018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相关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03
名激励对象155.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145元/股,确定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23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2月23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5.9万股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3人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0.145元。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每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限制性股
票总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
第一次解除限售
增长率不低于50%;
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
第二次解除限售
增长率不低于75%;
以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
第三次解除限售
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激励成本。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财务指标外,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总数的比例(%) (%)
1 杨辉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5 2.813 0.034
2 叶旦旺 董事、技术总监 4.5 2.813 0.034
3 肖传周 副总经理 4.5 2.813 0.034
4 郑雄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 2.813 0.034
5 范顺琴 财务总监 4.5 2.813 0.03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3.4 83.375 0.994
(98人)
预留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