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2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79 号文
《关于核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总量为 29,850,114.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9.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1,927,760.62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827,382.9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账户状态 储存方式
33150198367909000065 1,132.18 存储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150198367909000066 8.19 存储 活期存款
限公司
33150198367909000067 9,035,088.61 存储 活期存款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
70,000,000.00 存储 型收益凭
有限公司 13053 期 证
合计 -- 79,036,228.98 -- --
三、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及资金剩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募 累计实际投 利息收入及理 剩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入募集资金 财收益净额 金金额 项目进度
金额
高 精 度 传 感
器 及 配 套 高 30,336.00 31,983.79 1,647.90 0.11 拟结项
端 仪 表 生 产
项目
称 重 物 联 网 14,231.00 15,055.23 824.23 0.00 拟结项
项目
干 粉 砂 浆 行
业 第 三 方 系 9,615.74 2,602.53 890.30 7,903.51 拟终止
统服务项目
合计 54,182.74 49,641.55 3,362.43 7,903.62 -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四、本次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
物联网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31,983.79 万元、15,055.23 万元,均已达到并超过承诺投入金额,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
物联网项目”合计节余资金 0.11 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共计投入募
集资金 2,602.53 万元,实现新增干粉砂浆料罐设备产能 1,089 台。
2、募投项目拟终止的原因
“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主要应用于房地产建筑行业,近年来,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特别是 2022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运行低落,行业供需持续疲软,建筑行业对干粉砂浆料罐及相关服务的需求持续减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同比下降10.0%;2022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4.3%;商品房销售额 133,308 亿元,同比下降 26.7%,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亦发生大幅下滑。在此背景下,“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实施的宏观政策环境及经济环境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且未来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若继续投入,将面临产能无法消化、固定资产折旧持续增加,导致投入与
产出不匹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拟终止该项目。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物联网项目”结项,将“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7,903.62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0%,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高精度传感器及配套高端仪表生产项目”“称重物联网项目”结项,将“干粉砂浆行业第三方系统服务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柯力传感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尚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柯力传感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柯力传感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柯力传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