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璞 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璞泰来”) 2020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璞泰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号)核准,公司以90.5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 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996,374.69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 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 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 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余额(元)
号
上海璞泰来 宁波通商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
1 新能源科技 银行股份 1100084655001104 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收 1,639,354,462.82
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购山东兴丰49%股权”、“年
司 上海分行 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料石墨化项目”、“年产
上海璞泰来 温州银行 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 隔膜项目”、“锂电池隔膜高
2 股份有限公 公司上海 905030120190004622 速线研发项目”、“年产高安 492,082,946.17
司 徐汇支行 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
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
宁德卓高新 招商银行 “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
3 材料科技有 股份有限 769906776210666 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 1,865,624.93
限公司 公司东莞 米项目”
分行
内蒙古紫宸 宁波银行
4 兴丰新能源 股份有限 70150122000250832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 20,657,273.04
科技有限公 公司上海 材料石墨化项目”
司 杨浦支行
四川卓勤新 中国民生 “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
5 材料科技有 银行股份 632608464 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电池 1,446,307.55
限公司 有限公司 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
6 四川紫宸科 股份有限 121941235710501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 9,511,520.42
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 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分行
中信银行
7 四川紫宸科 股份有限 8110201013001309075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 0.00
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 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分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截至2021
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
号 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1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101,400.00 2,149.30
2 收购山东兴丰49%股权 73,500.00 41,649.51
3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42,800.00 40,736.45
4 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71,000.00 23,757.04
5 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27,800.00 -
6 年产高全新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 30,900.00 28,920.96
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1,299.64 111,299.45
三、本次使用部分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非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璞泰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汾泉 丁雨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