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 35,000万元(含 35,000 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9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6,751.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截至 2023 年 项目达到预
号 目 资额(万 集资金金 末已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
元) 额(万元) 额(万元) 态日期
1 智能检测分选装 14,974.06 11,473.95 11,317.78 2021 年 3 月
备扩建项目
2 工业机器人及自 9,500.70 5,926.42 5,873.75 2021 年 3 月
动化成套装备产
3 研发中心建设项 13,460.53 9,595.12 967.66 2025 年 3 月
目
4 营销服务体系建 4,227.88 2,908.45 2,908.45 2022 年 3 月
设项目
5 智能装车成套装 9,980.52 9,980.52 6,387.50 2025 年 3 月
备产业化项目
合计 52,952.41 39,884.46 27,455.13 -
注: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智 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 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合计 9,980.52 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
套装备产业化项目”。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项目的议案》,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 目”结存金额 252.92 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及存 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故上表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数大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始拟投入金额。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
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329,7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5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08.62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49.3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0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项目达到预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万元) 资金金额 末已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
(万元) 额(万元) 态日期
1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 30,058.00 30,058.00 6,918.31 2024 年 5 月
业化项目(一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不适用
合计 35,058.00 35,058.00 11,918.31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三)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 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情况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万元)
资产总额 162,678.14
负债总额 31,029.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1,15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41.34
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 2023 年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 60.58%。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且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