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7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6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30.4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66 名激励对象的130.4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信先生
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信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9、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泰禾智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10、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 日。
11、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7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59.00 万股,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
14、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6、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7、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3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7.00 万股,解除限
售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18、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19、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7 日。
20、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20%
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