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持股 5%以上股东颜天信先生、唐麟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23,680 股、8,096,8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2%、5.28%。上述股份均为颜天信先生、唐麟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
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颜天信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 2.91%,即不超过 4,461,840 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069,132 股,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91%,
即不超过 4,461,84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减持
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唐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 2.64%,即不超过 4,048,400 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069,132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64%,
即不超过 4,048,4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2%,减持
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减少
注册资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收到颜天信先生、唐麟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现就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取得:4,068,000 股
颜天信 8,923,680 5.82%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855,680 股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取得:3,690,400 股
唐麟 8,096,800 5.28%
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4,406,400 股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2018 年 5 月实施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2020/6/9~
颜天信 990,000 0.66% 14.15-14.39 2020/5/19
2020/7/7
2020/6/9~
唐麟 899,600 0.60% 13.71-13.84 2020/5/19
2020/7/3
注:上述减持比例为占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结束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IPO 前取得及
不 超 过 : 不超过: 3,069,132 股 2022/6/6 ~ 按 市 场 个人资
颜天信 其他方式取
4,461,840 股 2.9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2/5 价格 金需求
得
4,461,84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IPO 前取得及
不 超 过 : 不超过: 3,069,132 股 2022/6/6 ~ 按 市 场 个人资
唐麟 其他方式取
4,048,400 股 2.64%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2/5 价格 金需求
得
4,048,400 股
注:1、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
持期间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
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
3、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颜天信先生、唐麟先生均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除上述股份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3、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股份总数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颜天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唐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副总经理,均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任期届满离任,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均未超过
各自所持公司股份的 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