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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56 沪市 泰禾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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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56:泰禾智能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603656:泰禾智能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因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需要,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位于紫蓬工业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需实施拆迁。公司与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1,642,030.87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开发区内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位于紫蓬工业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需实施拆迁。公司与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41,642,030.87 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本次拆迁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上述拆迁,公司将获得的收益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拆迁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拆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拆迁标的位于方兴大道与汤口路交口紫蓬工业区,具体包括:

  (一)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肥西国用(2012)第 2862 号、肥西国用(2012)
第 2863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 26,095 ㎡、40,571 ㎡;

  (二)厂房、简易房等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11,315.83 ㎡。

  (三)附属物、设备、存货、绿化等。

  根据合肥华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宇房(估)字(2021)第 021号评估报告,经估价测算的估价对象市场价格为 41,343,946.91 元。以评估结果为参考,经审核并综合考虑当地政策等,确定本次拆迁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41,642,030.87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拆迁标的账面原值 1,515.54 万元,账面价值为 828.1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拆迁补偿方式及补偿费用


  1、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2、房屋、附属物、机械、设施设备、绿化等相关资产经评估、审计合计费用为叁仟捌佰玖拾肆万陆仟玖佰陆拾陆元伍角(¥38,946,966.50)。

  3、搬迁奖励费用参照《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派镇 2021 年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区综合改造项目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肥政秘[2021]135 号)文,停业停产损失按照《肥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肥政秘[2018]17 号)文,结合肥西经开区处理国有土地企业实际,搬迁奖
励按房屋面积每平米 200 元,房屋面积为 11315.83 ㎡,计 2,263,166 元;停产停业
损失按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按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的 5‰ ,一次性支付
6 个月,房产评估价值为 14,396,612.58 元,计 431,898.37 元;合计费用为贰佰陆
拾玖万伍仟零陆拾肆元叁角柒分(¥2,695,064.37)。

  4、合计所有征迁补偿费用为肆仟壹佰陆拾肆万贰仟零叁拾元捌角柒分
(¥41,642,030.87)。

  (三)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补偿费用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成。

  (四)搬迁与拆除工作

  1、拆迁范围内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搬迁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

  2、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完成拆迁范围内的所有的搬迁工作,逾期不搬迁,甲方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助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各项补偿费,逾期一日则应按所欠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2、乙方若不能按期完成搬迁及移交拆迁标的物,每逾期一日则应按补偿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其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补偿费中扣除。

    五、本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拆迁涉及的土地、房产及其地上建筑物拆迁前主要用于仓储,公司现主要生产经营位于玉兰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的新厂区内,新厂区可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拆迁行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经测算,本次拆迁补偿完成后,预计将产生税前利润约 3,300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及未来的业绩影响视拆迁补偿款到账时间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搬迁进展进行账务处理,并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拆迁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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