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3 月 10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0 万股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2 月 4 日。
2、授予数量:预留授予数量为 70 万股。
3、授予人数: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6.1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目前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40 人) 70.00 14.13% 0.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及
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
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5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50%或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
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共 5 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230Z0035 号):截止 2021 年 2 月 22 日止,公司已经收到 40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326,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人民币 3,626,0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70 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年 3月 10日完成了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3,136,600 股增加至 153,836,6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许大红,在授予登记完成前持有公司股份 56,603,232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6.96%;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36.7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5,000 700,000 4,955,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881,600 - 148,881,600
三、总计 153,136,600 700,000 153,836,6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21-2023 年限制性股票成
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0 336.70 228.53 100.17 8.00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230Z0035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