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47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彤程新材”)实际控制人ZhangNing女士计划自2019年2
月1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或者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300万股。
未来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ZhangNing女士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总股本的
0.005%。
本次增持计划延期的情况:因增持期间窗口期密集,本次增持计划延期
6个月,即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实施(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
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停牌事项等情形,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ZhangNing女士的告知函,拟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ZhangNing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并看好
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拟通过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300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ZhangNing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及方式:自2019年2月1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ZhangNing女士自有资金。
二、原增持计划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Ning女士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目前,ZhangNing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与其一致行动人LiuDongSheng先生通过REDAVENUEINVESTMENTGROUPLIMITED、VirginHoldingsLimited合计共持有公司394,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7.34%。
三、本次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ZhangNing女士增持计划期间窗口期密集,恰逢法定节假日春节放假(2019年2月4日至2月10日)、2018年年度报告窗口期(2019年3月28日前30日)、2019年一季度报告窗口期(2019年4月30日前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上述时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与此同时,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敏感期(2019年4月至今)的影响,ZhangNing女士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着诚信履行承诺的原则,ZhangNing女士于近日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增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
函》,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延长,即本次增持计划延期6个月,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实施(为更好地完成增持计划,给予实际控制人充分的增持时间,因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停牌事项等情形,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增持计划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Ning女士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延期增持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长六个月实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增持主体承诺,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