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0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7%,其中首次授予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7%;预留6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7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海利尔”,股票代码“603639”。
上市日期:2017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葛尧伦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水溶肥料生产与销售;农药生产与销售(肥料临时登记证,农药 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生产;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农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总资产 1,025,552,512.84 1,016,310,433.67 914,420,938.78
营业收入 146,251,394.70 130,461,490.49 132,530,77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0,895,769.75 132,922,220.66 126,752,312.5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70,060,029.69 128,341,331.73 134,575,073.9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025,552,512.84 1,016,310,433.67 914,420,938.78
产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672,418,639.35 552,958,366.93 443,434,202.00
产
总资产 1,189,971,133.45 880,097,443.55 932,160,616.26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3 1.45 1.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3 1.45 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57 1.48 1.41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7 26.19 34.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23.00 26.68 32.9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葛尧伦 董事长
2 葛家成 董事、总经理
3 张爱英 董事
4 杨波涛 董事、副总经理
5 徐洪涛 董事、财务副总监
6 李建国 董事、研发中心副主任
7 姜省路 独立董事
8 孙建强 独立董事
9 周明国 独立董事
10 陈萍 监事会主席
11 刘桂娟 监事
12 刘金玲 职工监事
13 汤安荣 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固定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17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固定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以2017年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固定基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累计不超过 320 万股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2.67%,其中首次授予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7%;预留6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75%,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海利尔《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7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