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8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9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9,079.3578 万股的 2.52%,其中首次授予 1,426.6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59,079.3578 万股的 2.41%,预留 63.38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9,079.3578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4.2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雄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8 日
上市日期:2014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测绘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概况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南威软件”)成
立于 2002 年 10 月,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 2 号楼。公司是数
字政府服务与运营商、公共安全大数据专家、信创软件产品提供商和综合集成服
务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知名科技公司。公司专注于政务
服务、政务监管、政务大数据、电子证照、政务办公、政务督查等数字政府领域
的业务中台、应用产品、解决方案和数据运营服务;专注于公共安全领域智能感
知数据采集、传输与治理、视频图像 AI 中台与数据中台、警务实战应用产品的
研究与开发;并积极探索其他创新业务。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南威软件”,股票代码“603636”。
(二)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379,258,881.22 979,043,905.27 807,313,13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534,967.18 172,523,315.83 103,025,50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201,221,341.83 153,116,581.98 85,953,174.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994,386.47 -269,780,968.06 138,408,077.65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2,434,716.60 1,747,757,502.61 1,009,082,447.13
总资产 3,811,761,564.57 2,997,253,170.52 1,964,497,552.64
期末总股本 526,487,912.00 526,684,472.00 407,097,800.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35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5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1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6 11.36 1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8 10.08 9.19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吴志雄、徐春梅、林立成、
宫志松、杨鹏,独立董事王浩、崔勇、孔慧霞。
2、监事会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陈周明、翁培萍、糜威。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吴志雄、徐春梅、林立成、吴丽卿、姚文
宇、陈平。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阿米巴合伙人及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
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9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59,079.3578 万股的 2.52%,其中首次授予 1,426.62 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9,079.3578 万股的 2.41%,预留 63.38 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9,079.3578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4.25%。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阿米巴合伙人及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264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阿米巴合伙人及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