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122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2017年11月27日,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乙方”)与福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界面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金额为8165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为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精确测算。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已对双方权利义务、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
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7年8月16日,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了“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公
安界面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标重大项目的公告》(编号:2017-0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就合作事宜协商一致,本合同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合同名称: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界面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书
2、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为止。
3、建设地点:福州市
4、建设内容:包括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高清视频系统建设、“智慧福州”公益WiFi系统建设等。
5、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利于拓展和深化视频图像信息在公安业务中的应用,最终实现以信息化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福州市公安局
2、住所:福州市津门路11号
3、类型: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81650万元
(二)验收方式
本项目前端与后端采用分批次、分阶段验收方式:
1、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福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及“智慧福州”公益WiFi统一认证平台建设
(1)预验收
由甲方组织进行预验收,内容包括软件的运行、货物的检验与验收、安装及调试工程质量验收、仪器基本功能核查、系统基本功能核查等。
(2)试运行
预验收结束后,整个系统将进行为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试运行。当主要指标
在试运行测试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初验(批次验收)。在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要求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试运行报告》,再由乙方和甲方签署测试文件。
(3)初验(批次验收)
试运行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专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和国家标准一同对系统进行联合初验(批次验收),初验(批次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高清视频系统建设、“智慧福州”公益WiFi系统建设
本项目采用分批次组织验收方法进行,初验(批次验收)方式如下:
乙方每完成2,500路摄像机及相应比例的公益WiFi系统建设(800路)的施
工且通过30个日历日的试运行后,进行初验(批次验收)。初验(批次验收)合
格后转入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从初验(批次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天计算,服务周期为5年(不含最后一批)。
3、终验
25,000路前端最后一批初验(批次验收)合格后30 个日历日内,按照福州
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验收要求向甲方提请,由福建省数字福建办公室组织验收。
(三)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结算方式
项目前端(包含25,000路高清视频摄像机、“智慧福州”公益WiFi、网络管
理模块、传输链路、以及杆件等配套设备)建设按每批2,500路监控(含800路
公益WiFi)共10个批次,后端(包含配套的视频存储、网络等设施及视频图像
大数据平台、福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及“智慧福州”公益 WiFi 统一
认证平台建设)按1个批次,整个项目共分11个批次。每批次的服务费用为中标
总额的1/11。要求后端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初验,前端两年内完
成建设并整体终验。每批次(不含前端最后一批次)初步验收后开始起算服务期,前端最后一批次于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起算服务期,服务期五年。
(1)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每批次(不含最后一批次)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相应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第十一批次在项目终验完成后支付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费。
(2)后续服务年度年服务费:每批次单独起算服务期,单独计费付款,每年服务期满后结算当年费用。
2、服务费支付
服务期内,按照考核指标及运营维护服务评分办法对服务情况每月进行考评打分,按每服务年度综合评分支付对应服务年度年服务费。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履行地点:福州市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为止
(六)服务期限:五年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时或在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完工期完工(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除外),乙方需支付违约金。延期完工违约金比率为每延期1天,按未完成部分金额的0.02%。但延期完工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未完工货物部分合同金额。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用于本系统的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进行复用或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甲方在使用过程发现不是智网视频专网专用,甲方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并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2%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由于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或合同目的暂时无法实现,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均得以免责。
5、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本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2017年
11月27日在福州市签署。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若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在智慧公安及智慧城市等主营业务领域积累更多项目经验,建设发展南威新型智慧城市。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和技术实力。但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过程中可能遇到市场、政策、经济、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