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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6:南威软件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3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107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日:2017年9月22日

      预留部分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525,000股

      预留部分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格:7.14元/股

    2017年9月22日,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及调整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6年10月27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16年11月2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披露。

    4、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6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有对象的授予并披露《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28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0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707,880股,授予对象共168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36.10元。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707,880 元,股本总数101,707,880股。

    6、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707,8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73,260.80元(含税),转增305,123,64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406,831,520股。2017年4月7日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07,880股相应调整至6,831,520股。

    7、2017年9月22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9月22日为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525,000股,授予价格为7.14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

    (二)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1,707,88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3股,故需对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上述情况时,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做调整。

    综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07,880股相应调整至6,831,520

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6,000股调整

为1,704,000股,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数量为525,000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调整数量及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认真审查后认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25,000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9月22日

    2、授予数量:525,000股

    3、授予人数:9人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7.14元/股。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50%,即6.16元/股;

    (2)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50%,即7.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

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2期解锁,每期解锁

的比例分别为50%和5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挂钩。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预留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次预留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7、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7-2018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条件具体如下:

    解锁阶段         考核期间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期解锁        2017年度以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

   第二期解锁        2018年度以2015年的净利润为基准,2018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50%。

    注:以上2015年-2018年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解锁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业绩指标选取了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上市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

    根据解锁业绩指标的设定:2017年、2018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5年净

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30%、50%,该解锁业绩指标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

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激励计划的费用等相关因素而设定的。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