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95.0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7月25日为授予日,以2.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具体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7月25日
2、授予价格:2.63元/股
3、授予人数:65人
4、授予数量:995.0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000.00万股调整为995.00万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65人,主要由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
类别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本的比例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田玉波 董事长、总裁 50.00 5.03% 0.13%
田广良 董事 40.00 4.02% 0.10%
田艳伟 董事 30.00 3.02% 0.08%
一、董
事、高 田春山 董事 30.00 3.02% 0.08%
级管理 隗合双 董事、副总裁 20.00 2.01% 0.05%
人员
(共 9 付立强 董事、副总裁 20.00 2.01% 0.05%
人) 孙 雪 副总裁、董事会 20.00 2.01% 0.05%
秘书
张海峰 财务总监 20.00 2.01% 0.05%
张春林 副总裁 20.00 2.01% 0.05%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745.00 74.87% 1.95%
骨干(共 57 人)
合计 995.00 100.00% 2.6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了XYZH/2023BJAA21B021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实际收到6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6,168,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95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218,500.00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318,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995.00万股,所涉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9月6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 总 股 本 由 381,368,000.00股增加至391,318,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9,950,000 9,95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1,368,000 0 381,368,000
总计 381,368,000 9,950,000 391,318,00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修正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摊销。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经测算,本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份支付费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数量(万股)
995.00 2,766.10 749.15 1,336.95 518.64 161.36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