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声明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及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数额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骨干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确定用工关系的合同或者协议,总人数预计不超过33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3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员工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最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向任何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4.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葵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相应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
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7.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友梅、副总经理潘家红、财务总监林杰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葵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董事陈明生、林世福、陈冠宇为董事长陈葵生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法规的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产生的相关税费(若有)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录 ...... 6
释义 ...... 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8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规模 ...... 10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 11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2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9
第八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19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0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1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履行的程序 ...... 23
第十二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24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茶花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 指 股计划
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参与人、参加对象、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或子公司的董
参与对象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票、标的股票 指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监管指引第1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
二、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骨干员工,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确定用工关系的合同或协议。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加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0万份。单个员工认购份额起点为1万份,认购总额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