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权益数量:由480.00万股调整为466.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98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6人调整为49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茶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议案已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息)日及现
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5月7日,公司预计将在派发现金红利之后方能完成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98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4.98元;V为每股的派息额0.20元;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78元。经派息调整后,P仍大于1。
鉴于林家镗、丁大为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阴长洪、蔡智明、江辉、蔡圣佺、史锋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拟定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由56名调整为49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80.00万股调整为466.00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内容符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依法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茶花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满足授予所必须的全部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