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
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161,5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331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一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1,0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0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
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2,123,220 股
冯一平 4,161,511 2.331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038,291 股
注: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6,456,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54%。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
有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950%的股份。除上述表格直接持股数外,冯
一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12,205 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持原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区间 因
2024/12/31 IPO 前取得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价 个人资
冯一平 ~ 及资本公积
1,000,000 股 0.5602% 过:1,000,000 股 格 金需求
2025/3/30 金转增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冯一平女士承诺:
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等
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
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6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公司
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冯一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冯一平女士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