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0-054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 62,176,9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4.88%。
上述股份来源于国投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该股份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国投创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67,04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国投创新(北京)投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资基金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62,176,970 14.88% 62,176,97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自公司股份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8,355,681 股
国投创新(北 不超过: 2020/7/15 自身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按市场 IPO 前
京)投资基金 25,067,043 ~ 资金
6% 8,355,681 股 价格 取得
有限公司 股 2021/1/11 需求
协议转让减持,区间:
0-16,711,362 股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国投创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
上述减持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的补充公告》,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国投创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投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投创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