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0-016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平潭鑫发汇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鑫发汇泽”)持有本公司股份 19,768,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3%。
上述股份来源于鑫发汇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该股份自 2018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鑫发汇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68,33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潭鑫发汇泽投资合 5%以下股 IPO 前取得: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 19,768,334 4.73% 19,768,33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平潭鑫发汇泽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2019/8/26~
7,989,600 1.91% 6.91-14.83 2019/8/3
合伙) 2020/2/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平潭鑫发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不超过: 2020/4/23 自身
泽投资合伙 不超过: 3,049,834 股 按市场 IPO 前
19,768,334 ~ 资金
企业(有限合 4.7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价格 取得
股 2020/10/22 需求
伙)
16,718,500 股
注:1、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天环境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博天环境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天环境总
股本的 2%;如兼用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博天环境股份的,则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博天环境总股本的 4.7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鑫发汇泽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鑫发汇泽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鑫发汇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