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9-13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3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62%。
复星创富自 2014 年 6 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复星创富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33,5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复星创富
股权投资基金 5%以上非第 36,000,000 8.62% IPO 前取得:
合伙企业(有限 一大股东 36,000,000 股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上海复星创富股 2018/12/12~
权投资基金合伙 0 0% 2019/5/24 0-0 2018/11/20
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创富自本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 拟减
股东名称 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理价格 持股 持原
(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份来 因
源
上海复星创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富股权投资 不超过: 不超过: 4,177,840 股 2019/11/25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基金合伙企 12,533,52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 资金
业(有限合 股 3% 2020/2/24 需求
伙) 8,355,680 股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复星创富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复星创富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复星创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减持计划系股东复星创富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复星创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 其他说明
1.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复星创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2.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