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高利”)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17,700,2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1%。
宁波高利2012年11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2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高利计划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9
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31,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高利投资 5%以下股东 17,700,286 4.41% IPO前取得:
管理有限公司 17,700,286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
(股) 例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宁波高利投资管 814,000 0.20% 2018/11/15~ 16.39-18.10 不适用
理有限公司 2018/11/1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 拟减
股东名称 数量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理价格 持股 持原
(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份来 因
源
宁波高利投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自身
不超过: 8,031,400股 2019/3/28 按市场 IPO前
资管理有限 8,031,4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 价格 取得 资金
公司 股 2% 2019/9/24 需求
8,031,400股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宁波高利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兼用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宁波高利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系股东宁波高利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宁波高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说明
1.宁波高利2012年11月成为公司股东,此后的6年多时间里一直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坚定地支持本公司的发展。2017年2月17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宁波高利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以下,成为持股5%以下股东。
2.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高利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