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1 公司简称:再升科技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90.322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1,992.4227 万股)的 1.95%,其中首次授予 1,842.8909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1%,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92.59%;预留授予 147.4313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 7.41%。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49 元。
7、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管理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共计 308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1583 人的 19.46%。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首次授予时已获授的对象,之后有岗位晋升的,不得用预留股补差授予股数。
8、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或行权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9、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计算,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3%
权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3%
权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4%
权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①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3%
权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3%
权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4%
权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权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权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和个人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25%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三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①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25%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三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②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3)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B、C 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分数(S) 考核等级 行权比例系数
S≥80 A 100%
70≤S<80 B 80%,剩余股票注销
S<70 C 不予行权,剩余股票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