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孟玲被聘任为监事;激励对象游宗意、张玉清、李君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上人员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30,960 30,960 2020 年 11 月 3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孟玲被聘任为监事,成为《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9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游宗意、张玉清、李君已离职,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 30,96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703,32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96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予以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734,280 -30,960 703,32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股) 301,809,320 0 301,809,320
总计(股) 302,543,600 -30,960 302,512,64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