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7名,具体为:1、提名罗衍记先生、王晓颖女士、李浩先生、潘欣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2、提名卢闯先生、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其中,罗衍记先生、王晓颖女士、李浩先生、潘欣欣女士、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卢闯先生因自2016年8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卢闯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8月11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卢闯先生、郭秀华女士、郎劲松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了梳理并拟进行一定修改,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的机构或媒体平台提供信用反担保或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等价物质押,担保期限按照具体担保或质押协议约定确定。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反担保事项进行商谈、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为680.00万份,预留授予130.00万份。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该项财务资助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该额度;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亦可展期。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条件,故按照普通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和披露。
具体情况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5、《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