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书面回函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书面征询函》收悉,特此回函如下:
经核查,截止本回复日,除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审议及披露的“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可能引起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回函人:
罗衍记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