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596 沪市 伯特利


首页 公告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03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0,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期限 6 年。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902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 9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892,998.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107,00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墨西哥年产 40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注  35,000.00        33,561.41

 2    年产 5 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 1 万吨铸铝汽车配 40,437.54        26,840.82

    件加工项目

 3    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  5,028.46          2,756.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7,041.77        27,041.77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07,507.77        90,200.00

  注:“墨西哥公司年产 400 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000 万美元,本募集

说明书人民币汇率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计算。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虽然公司系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系在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的大额存单,未出现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再行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但由于具体负责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部门就授权实施期限
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即自 2022 年 8 月 21 日至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存在累计人民币 34,0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单未及时赎回。

  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已收回部分定期存单,募集资金投资收益部分存放

或到期时赎回。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且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属于保本型产品,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在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届满时未及时经董事会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进行了事后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程序。我们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单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的,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未经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及时召
荐机构对于伯特利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于伯特利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