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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6:伯特利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603596:伯特利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1-00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经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43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8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1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98.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455.7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6,242.9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8] 37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02.28 万元。

  (2)2018 年 5-12 月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2,852.5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19,054.87 万元,
支付银行手续费 0.1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7,187.86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 761.87 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 39.20 万元,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37,988.93 万元。

  (3)2019 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16,501.7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35,556.61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1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0,685.1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 1,493.01 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34.08 万元,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2,312.21 万元。

  (4)2020 年度本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5,328.1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40,884.72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5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5,356.62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 2,068.12 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93.85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了《关于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结项与终止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与银行存款利息合计17,618.59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31.33%,上述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0 年 12 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和原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银

      行专户,本公司与银河证券、伯特利电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 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伯

      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伯特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

      宁分行开设银行专户,本公司与银河证券、遂宁伯特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遂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8 月,因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工作的保荐人,国泰君安承接银河证券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公司、伯特利电子、遂宁伯

      特利、国泰君安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相继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天门山支行            342006016018880008050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79430188000196186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498040100100072185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8112301012000412799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                        121260858240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88747857699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19150000000066242      该账户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合计                                --                          --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对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近年来商用车市场增速放缓,主要用于商用车的气压ABS产品市场需求增速随之降低,为此,公司基于对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进行的审慎研究,拟终止后续对气压ABS产品的投入,将募投项目“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建设项目”中15万套气压ABS建设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公司自建试验跑道已无法满足更加多样化和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建设项目”中试验跑道建设内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原保荐人银河证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20年4月24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60万套EPB、15万套气压ABS项目”以及“年产20万套液压ABS、10万套液压ESC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合计10,912.81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9.40%。

    (二)对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
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及“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原保荐人银河证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2020年4月24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总成建设项目”及“年产180万套制动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合计4,445.37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7.9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针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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