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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5 沪市 东尼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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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95: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603595: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
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55 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
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以上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63,877,572 股(含)。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841 万元(含),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2 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                  46,940            32,789

 2  补充流动资金                                    14,052            14,052

                    合计                              60,992            46,841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取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取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取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 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取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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