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0-02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低风险、短
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01,326,320.59 8,829,135,435.24
负债总额 2,489,572,440.59 1,574,185,56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11,753,880.00 7,254,949,865.89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7,024,388.59 -295,017,962.3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140.49%,由于前期理财产品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至人民币 25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至人民币2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0 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本金金额(万元)
1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234.93 0
2 券商理财产品 5,000 5,000 115.07 0
3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51.58 0
4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48.93 0
5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42.88 0
6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42.88 0
7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41.88 0
8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41.88 0
9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65.82 0
10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65.82 0
11 券商理财产品 2,000 2,000 63.58 0
12 券商理财产品 9,700 0 0 9,700
13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530.00 0
14 券商理财产品 20,000 20,000 50.66 0
15 券商理财产品 20,000 0 0 20,000
16 券商理财产品 18,000 0 0 18,000
17 券商理财产品 8,000 0 0 8,000
18 券商理财产品 16,000 0 0 16,000
19 券商理财产品 5,000 0 0 5,000
20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0 0 10,000
21 券商理财产品 4,000 0 0 4,000
22 券商理财产品 4,000 0 0 4,000
23 券商理财产品 5,000 0 0 5,000
24 券商理财产品 6,000 0 0 6,000
25 券商理财产品 10,000 0 0 10,000
26 银行理财产品 19,000 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