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须提交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836 人
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涉及主要行业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12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员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 赵娇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0 年 2023 年度:签署湖南裕能、隆平高科、新五丰、高能环境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人 2022 年度:签署通程控股、隆平高科、新五丰、高能环境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 赵娇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0 年 2021 年度:签署通程控股、隆平高科、新五丰、高能环境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会计师
签字注册 2023 年度:签署高能环境、湖南裕能、湘潭电化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会计师 彭亚敏 2017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1 年 2022 年度:签署高能环境、益丰药房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签署益丰药房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 陈中江 2003 年 2001 年 2001 年 2024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五洲新春、九阳股份、巨化股份、巨星科技、合盛硅业、英
复核人 科医疗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0万元(含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较2022年,公司规模扩大,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审计工作量及审计时间增多。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