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及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审议通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秀姣、胡云忠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通过《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秀姣、胡云忠作为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和可行权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和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与股票期权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秀姣、胡云忠作为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