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或“股份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96.2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股的4.37%。其中首次授予
2317.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
股的3.5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579.2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股的
0.8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机械设备、汽车、市政顶管成套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的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2,305,240,054.47 1,564,622,860.66 1,018,433,51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1,945,756.46 156,481,361.03 106,386,203.6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8,362,341.14 155,959,562.41 101,131,254.3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1,559,694.65 -111,058,740.87 -13,000,685.89
金流量净额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87,386,796.25 1,970,458,331.48 1,815,254,523.12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961,534,495.86 4,431,832,280.80 3,273,451,820.93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6 0.242 0.1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6 0.242 0.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1 0.241 0.1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7 8.24 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9.09 8.21 5.69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分别为:董事长李卫国,副董事长刘泽军,董事陈望明,董事凌锦明,董事魏丽,董事王俊峰,独立董事于越峰,独立董事李协林,独立董事王世海。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甄胜利,监事张华振,监事何义军。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分别为:总经理陈望明,副总经理文爱国,副总经理齐志奇,副总经理赵欣,副总经理刘力奇,财务总监吴秀姣,董事会秘书张炯。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96.2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股的4.37%。其中首次授予2317.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股的3.5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579.2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6,219.0954万股的0.8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221人,包括:
1、公司董事2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人;
3、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共217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约占授予股 约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数 股本总额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凌锦明 董事 90 3.11 0.14
魏丽 董事 50 1.73 0.08
吴秀姣 财务总监 35 1.21 0.05
张炯 董事会秘书 20 0.69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217人) 2122 73.27 3.20
预留人员 579.25 20.00 0.87
合计(221人) 2896.25 100 4.37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48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9.48元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48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29元。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票期权第一个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票期权第二个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