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3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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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17年4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68.7万股,调整后为137.4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6.70元/股,调整后为8.33元/股
2017年4月19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授予及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4月25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6名激励对象授予386.6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最终向激励对象 190 人定向发行 386.15 万股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相应调整授予价格为 14.13元/股,调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2.3 万股。于2016年 6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议案》,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8.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若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前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则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6.70元/股,调整为8.33元/股,授予数量由68.7万股调整为137.4万股。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此次授予日为2017年4月19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高能环境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4月19日
2、授予数量:68.7万股,调整后为137.4万股
3、授予人数:53人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70元/股,调整后为8.33元/股。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预留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解锁: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 50%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二次解锁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上述表格中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五)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两个解锁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
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年度的考核目标一致。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相比2015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次解锁 相比2015年,2018年、2019年两年净利润增长率的算数平均
值不低于105%。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同时,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本计划中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该年度个人考核相同。
(六)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如在此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期间公司未实施转增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则此次预留人员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约占授予预 约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留限制性股 股本总额
(万股) 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例(%)
吴秀姣 财务总监 10 14.56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58.7 85.44 0.18
干、资深优秀员工(52人)
合计 68.7 100 0.21
如在此次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公司实施转增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则此次预留人员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约占授予预 约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留限制性股 股本总额
(万股) 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例(%)
吴秀姣 财务总监 20 14.56 0.03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17.4 85.44 0.18
干、资深优秀员工(52人)
合计 137.4 100 0.21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53名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次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8.7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为137.4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