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85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7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2 元/股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7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 12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
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
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为实行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批准和授权。
二、董事会就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概述
1、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297 万股
3、授予人数:61 人
4、授予价格:7.8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
50%
解除限售期 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
50%
解除限售期 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以 2018 年刹车片销量为基数,公司 2019 年刹车片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以 2018 年刹车片销量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刹车片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20%。
上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上述刹
车片销量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导致营业收入、净利润确认、计量方式发生变化则相
应调整 2018 年的基数。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
考核工作。公司企划部、人力资源部组成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级别,分别对应不
同的可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评定 A(卓越) B(优秀)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 A/B/C 时,才能全
额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为 D/E,则取消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权利,其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
一回购注销。
7、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
孙伟华 董事、副总裁 20 6.734 0.098
甄明晖 董事、副总裁 20 6.734 0.098
辛 彬 董事、副总裁、 20 6.734 0.098
董事会秘书
贾忠民 董事 20 6.734 0.098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万股)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