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均瑶健康(605388)、阿拉丁(688179)等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勤,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6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转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审
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税),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75 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5 万
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审阅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曾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曾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