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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83 沪市 捷昌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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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8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60358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国柳、高新和、郭晓梅
                                                    2020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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