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昌驱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3 号)核准,捷昌驱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0 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093.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273.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20.0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34,002.97 34,002.97
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 14,537.90 14,537.90
目
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9,705.07 9,705.07
补充营运资金 22,574.13 22,574.13
合计 80,820.07 80,820.07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 募集资金 利息及理 银行工本 剩余募集资金 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 目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 财收益 费及手续 余额 情况
总额 投资金额 费等
生命健康
产业园建 34,002.97 34,382.01 2,033.32 0.0035 1,654.27 拟结项
设项目
年产 25
万套智慧
办公驱动 14,537.90 14,811.50 412.80 0.82 138.37 拟结项
系统生产
线新建项
目
年产 15
万套智能
家居控制 9,705.07 - 937.32 0.19 10,642.19 拟终止
系统生产
线项目
补充营运 22,574.13 22,574.13 - - - 已完成
资金
合计 80,820.07 71,767.64 3,383.43 1.01 12,434.84 —
三、本次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两个子项目,即年产 20 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其年产 20 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1,475.06 万元;研发基地体验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2,527.91 万元,合计 34,002.97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该募投项目累积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382.01 万元,投入进度为 101.11%,该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完成。截
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本项目已达到年产 20 万套医疗养老康护控制系统的产
央研究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研发基础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并建设了大健康养老体验中心和感知健康体验中心,达到了全面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和强化公司技术储备的目的。
2、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
根据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总投资 14,537.9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该募投项目累积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811.50 万元,
投入进度为 101.88%,该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完成。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本项目已达到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的产能。
3、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因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根据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9,705.07 万元,项目实
施完成后,将形成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能力。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该项目未投入建设。
2、项目终止原因
“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旨在扩大公司智能家居领域
产品的生产规模,解决公司该产品面临的产能不足问题,是公司原有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度,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
公司 IPO 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造成一些影
响,为了减少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以及在上述宏观背景下,防止家居产品的产能消化不及时同时大幅投资产生大量折旧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公司“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
系统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
7,917.84 万欧元完成了对奥地利线性驱动生产商 Logic Endeavor Group GmbH
(“LEG”)的收购并拟增资 2,000 万欧元。LEG 一直致力于为可调家具市场提供领先的解决方案及产品,包括升降桌驱动系统、智能家居驱动系统等,其产品的开发能力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其将是捷昌驱动在欧美高端家具市场中的代表。为了充分利用 LEG 的技术、品牌、渠道,同时更好的结合捷昌驱动高效的生产制造能力,公司有必要从全球运营的角度对现有的项目进行整合和优化,以期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研发、生产、市场、品牌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形成重复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LEG 及其旗下子公司控制器、各类驱动器(包括智
慧办公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年销售规模可以部分满足公司 IPO 募投项目“年产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完成后对应的市场需求。此外由于公司柔性化生产模式的特点,各项目、产品间部分生产工序有所类同,公司其他项目通过适当安排也可满足部分智能家居产品部件的生产。因此,如公司继续投资“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可能会导致短期内项目重复投资,进而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包括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的增加,
使得公司运营效率下降,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于该背景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与 LEG 的整合情况及市场需求来生产相应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影响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发展战略。
(三)本次结项或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
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792.64 万元以及“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0,642.19 万元(均含账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年产 25 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
生产线新建项目”、终止“年产 15 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公司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