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5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56,072,016 股、
46,029,984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9%、25.52%。本次杨阿永先生质押 910
万股后,杨阿永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 2106 万股(含因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本权益),占其所持股份的为 45.75%,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02,1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1%。本次股份质押后,两人合计质押
股份 51,881,700 股,占两人合计所持股份的 50.81%。
一、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阿永先生的通知,
获悉杨阿永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
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 质押 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
名称 控股 押股数 (如是,注明限充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注 1)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金用途
股东 (万股) 售类型)
华夏银行股份 为控制的公司
杨阿永 是 910 否 否 2022-05-30 2025-05-23 有限公司湖州 19.77% 5.05% 融资提供质押
德清支行 担保。
注 1: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3、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 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量 份比例 总股本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注 1) (注 1) (万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杨敏 56,072,016 31.09% 30,821,700 30,821,700 54.97% 17.09% 0 0 0 0
杨阿永 46,029,984 25.52% 11,960,000 21,060,000 45.75% 11.68% 0 0 0 0
合计 102,102,000 56.61% 42,781,700 51,881,700 50.81% 28.77% 0 0 0 0
(注 2)
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1、含因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的股本权益。
2、本数据为两人合计质押股份数占两人合计持有股份的比例。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杨阿永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
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杨敏先生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一年内到期
242.97 万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 4.3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对应融
资金额 1600 万元,该笔质押为杨敏先生为德清县巨瑞门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
质押担保,德清县巨瑞门业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以其自有资金进行
还款的能力,后续杨敏先生将督促被担保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