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3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8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3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15,65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565,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6,300,000.00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整(¥185,265,000.00),已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2,290,713.68 元(其中律师费 660,377.36 元,会计师费1,000,000.00 元,资信评级费 330,188.68 元,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0,147.6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贰分(¥182,974,286.3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297.43
项目投入 B1 8,044.9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6.65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B3 507.22
项目投入 C1 4,741.5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10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C3 282.93
项目投入 D1=B1+C1 12,786.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8.75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D3=B3+C3 790.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389.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89.92
差异 G=E-F 5,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389.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389.92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金余额 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3274124 13,615,798.70 活期存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15456000000101057 17,346.98 活期存款
[注]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 800017318046868 266,030.31 活期存款
专营支行[注]
合 计 13,899,175.99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
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下辖
二级支行。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
产品情况如下: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认购金额(元) 产品 预期年化收 是否
期限 益率 到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 TLBB202150 15,000,000.00 90 天 3.25% 否
保俶支行 存款产品(TLBB20215067) 6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 TLBB202151 35,000,000.00 162 天 3.25% 否
保俶支行 存款产品(TLBB20215135) 35
小 计 50,000,000.00
[注 1]期末对 50,000,000.00 元产品本金合计计提 162,962.01 元未到期的利息收入
[注 2]该笔 15,000,000.00 元产品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到期并收回本息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2〕1510 号),并出具鉴证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三星新材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星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