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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78 沪市 三星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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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7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3

603578: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12 个月,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7.75%、年利率 6%,系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上浮点数协商确定。
    担保方: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南太湖、恒创建设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公司”)拟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委托贷款金额为 1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7.75%,系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 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上浮点数协商确定。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拟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建设”),委托贷款金额为 1.5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6%,系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上浮点数协商确定。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2020 年,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
支行贷款给凤凰文化,委托贷款金额为 1.6 亿元,该笔委托贷款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到期,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同创建设,委
托贷款金额为 2 亿元,该笔委托贷款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到期,上述两笔委托贷
款到期后的资金将用于本次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委托贷款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意见: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路村村部(湖盐公路与外环南路口)201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褚屹东

  注册资本:肆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受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管理,区域土地开发,新农村建设,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与公司的关系:南太湖与三星新材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系:南太湖与公司控股股东杨敏、杨阿永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太湖资产总额
4,078,638.23 万元,负债总额 2,509,978.33 万元,净资产 1,568,659.8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8,171.51 万元,净利润 15,982.67 万元。为合并报表数据,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南太湖资产总额
3,597,174.36 万元,负债总额 1,912,588.42 万元,净资产 1,684,585.93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79 万元,净利润-13,959.11 万元。以上为母公司报
表数据,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发展状况: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05-08,自成立以来,南太湖公司主要负责吴兴区东部新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东部新区内处于主导地位。其负责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新农民社区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为吴兴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20 年末,南太湖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完善项目、学校建设、社区建设、景区开发以及安置房建设项目等。随着东部新区的不断开发,公司进
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业开发。

  (二)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 707 号 2 幢 701-3 室

  法定代表人:姚骏杰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系: 2020 年 7 月,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
行贷款给同创建设,委托贷款金额为 2 亿元,该笔委托贷款将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到期,同创建设与恒创建设皆为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恒创建设与三星新材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关系:恒创建设与公司控股股东杨敏、杨阿永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创建设资产总额
108,386.53 万元,负债总额 95,203.97 万元,净资产 13,182.55 万元;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43,934.65 万元,净利润 744.2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恒创建设资产总额
140,587.08 万元,负债总额 127,740.82 万元,净资产 12,846.26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7,817.24 万元,净利润-336.3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的发展状况:恒创建设目前是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物资销售板块的重要主体,主要经营化妆品原材料、钢材等。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 1188 号总部自由港 A 幢 22-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陆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矿山生态开发,土地整治和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616,136.56 万元,负债总额 4,489,846.99 万元,净资产
2,126,289.57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54,885.02 万元,净利润 30,093.44
万元。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南太湖的关系:南太湖为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名称: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 707 号 2 幢 8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夏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承担辖区内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及工业、商贸用房的建设、投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受让辖区内建设用地,经三通一平后转让,自有资产投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除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公司,持股比例 16.67%。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体信用等级:AA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
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729,830.82 万元,负债总额 1,722,708.88 万元,净资产
1007,121.9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5,045.89 万元,净利润 20,103.59
万元。以上为合并报表数据,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与恒创建设的关系:恒创建设的控股股东为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皆由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一)风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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