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规定,现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69,72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2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37,47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492,9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6,977,1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 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8 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3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15,65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565,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6,300,000.00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整(¥185,265,000.00),已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2,290,713.68 元(其中律师费 660,377.36 元,会计师费1,000,000.00 元,资信评级费 330,188.68 元,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00,147.6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贰分(¥182,974,286.3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1,697.71
项目投入 B1 14,074.4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33.96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B3 856.66
项目投入 C1 621.2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0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C3 117.13
项目投入 D1=B1+C1 14,695.6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3.86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D3=B3+C3 973.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119.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8,119.71
差异 G=E-F 0.00
[注]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8,119.71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8059.72 万元(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133.12 万元、尚需使用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2341.19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含未到期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将首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6)。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297.43
项目投入 B1 4,349.6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9.75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B3
项目投入 C1 3,695.2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90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C3 507.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044.9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6.65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D3=B3+C3 507.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0,836.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36.40
差异 G=E-F 8,9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836.4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936.4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金余额 8,9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