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准所”)
2021 年 4 月 29 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所 1996 年 3 月 20 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
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
中准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2020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所现有从业人员 1100 人,其中合伙人 48 名,截止到 2020 年末,有注册
会计师 409 名,其中超过 20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1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561.55 万元。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所服务
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证券业、商务服务业等,总资产均值为 134.66 亿元,审计收费总额 2,375.47 万元。医药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 家,含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准所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所历年来在执业中未发生因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准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言伟,200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 年 6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2010 年 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1999 年 12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三人均是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张言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任项目合伙人张言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飞飞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支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含税),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金额相同。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该费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的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准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并在其与公司 2020 年度合作期间表现出丰富的职业素养,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审计的执业资格及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