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8.63 亿元
2022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5.4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21.15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A、B 股)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何时开始在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本所执业
会计师 审计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刘江杰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注 1]
签字注册会计 刘江杰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注 1]
师 巩方森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4 年 --
质量控制复核
彭宗显 2010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注 2]
人
[注 1]:2023 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签署浙
江恒威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签署松霖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2023 年度,签署洁特生物、炬申股份、赛意信息、领湃科技、聚胶股份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签署赛意信息、炬申股份、达志科技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
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签署开普云、赛意信息、达志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财务审计报酬为 115 万元,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23 万
元,两项合计为 138 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
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报酬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 0.72%。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通过事前审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执业资质、人员信
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
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需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