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 起步 公告编号:2021-139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起步股份”)
接到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起步”)通知因香港起步与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利得”)公证债权一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做出的(2021)沪东证执行字第 51 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香港起步出具了执行通知书(文号:(2021)
浙 11 执 132 号,(2021)浙 11 执 133 号)、执行裁定书(文号:(2021)浙
11 执 132 号,(2021)浙 11 执 13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浙 11 执 132 号
(一)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一:福建星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心米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章利民
被执行人三:程银微
被执行人四:周建永
被执行人五:祁小秋
被执行人六: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执行主要内容
1、被执行人应当在(2021)浙 11 执 132 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
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50,522,178.74 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2021)浙 11 执 133 号
(一)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一:福建星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心米奇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章利民
被执行人三:程银微
被执行人四:周建永
被执行人五:祁小秋
被执行人六: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执行主要内容
1、被执行人应当在(2021)浙 11 执 133 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
定的义务;
2、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114,995,958.92 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涉案金额共计约:165,518,137.66 元。
三、控股股东债务逾期情况
香港起步先前为福建星熠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华富利得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逾期金额为 15,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起步共累计 4,700 万股股票质押给华富利得,占
其所持股份的 24.39%,占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下同)的 9.48%。
四、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状态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质押 186,046,895 96.53% 37.51%
香 港 192,731,934 38.86% 司法冻结 3.47% 1.35%
起 步 6,685,039
司法标记 186,046,895 96.53% 37.51%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述执行通知书内容,香港起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强制执行可能导致香港起步持有公司权益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香港起步是相互独立的主体,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