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2,419,87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952%。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684,040 股减少为
486,264,170 股,注册资本将由 488,684,040 元减少为 486,264,170 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19,87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已完成该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19,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52%,成交的最低价格
11.20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14.9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30,005,345.2 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目前,前述已回购股份 2,419,870 股尚留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暂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与认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419,87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8,684,040 股变更为 486,264,170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88,684,040 / 486,264,17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19,870 2,419,870 0
总股本 488,684,040 2,419,870 486,264,17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同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数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