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5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敏感期违规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金依先生的通知,其股票账户因误操作于 2019 年 8 月 1
日买入公司股票 9,300 股,上述交易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规定,现将相关形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金依先生系公司董事会秘书,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9,300 股,成交价格为 14.35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3,455 元。
由于公司在拟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金依先生发现上述误操作后,立即主动通知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出具了《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敏感期买卖股票的致歉信及承诺书》。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经公司自查,金依先生的上述行为发生在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敏感期内,但在敏感期前金依先生已通知董办同事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调公司已经进入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行为。本次金依先生买入公司股票确实属于误操作行为,且金依先生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检讨,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已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该笔股票。
三、公司对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上述事项发生后,金依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检讨。公司也就金依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保管证券账户,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金依先生本次敏感期买卖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保管和操作证券账户,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对本次误操作的致歉声明
金依先生:本人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敏感期买卖股票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本人自愿承诺,
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该笔股票。本人今后一定严格规范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