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函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自接获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后,经核实,现对你公司问询函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近期你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涉及本公司相关信息外,本公司及本人未筹划关于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18年9月19日,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贵人鸟集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2018)闽02执569号】,贵人鸟集团所持有的贵人鸟股份10,16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已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9月19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该等股份虽仍处于冻结状态,但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由于前期贵人鸟股价跌幅较大,贵人鸟集团所质押的贵人鸟股份仍然存在被平仓的风险。目前,贵人鸟集团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友好协商,并将持续采取措施化解股权质押风险。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林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