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2-03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1,051,782.56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5,930,888.36 元。
经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后,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4,83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7,970,000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32,000 股,以余额 396,528,00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7,916,8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766.19%。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51,020,396.55 元,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64.31%。
综上,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930.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