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本次会议公司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就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许超、唐朝云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