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爱玛科技”)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爱玛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 号文)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5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86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09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人民币 9,532.9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1,557.03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010.25 万元后,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68971_B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8,886.23 万元。202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058.0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1,142.9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6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爱玛”)和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时任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华泰联
合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
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
联合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相
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1 天津爱玛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000001251天津爱玛电动车自行车整车及配件 0.60
加工制造一期项目至六期项目
2 天津爱玛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689789789 天津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线技术改 4,594.37
造项目
3 江苏爱玛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600001253江苏爱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8.81
4 天津爱玛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639899888 天津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95.93
5 江苏爱玛 浦发银行天津浦祥支行 77120078801400001254江苏爱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07.01
6 爱玛科技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681688681 爱玛科技信息化升级及大数据平台 0.20
建设项目
7 爱玛科技 中信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 8111401012700652488 爱玛科技终端店面营销网络升级项 18,906.05
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合计 / 31,142.97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
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2,013.5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3,894.87 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85,908.45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
永华明(2021)专字第 60968971_B09 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5,908.45 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起,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6.5 亿元,同时将投资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增值服务类活期存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31,103.56 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并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江苏爱玛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7,633.44万元用于江苏爱玛日常经营。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